行程特色
2019年旅游局以下新规定,敬请知晓: 80周岁以上:旅行社不允许接待! 70-75周岁:体检证明+责任书 75-79周岁:家属陪同+体检证明! 60-69周岁:签署安全责任书!
依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由甲方(游 客)提出,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并作为双方签署的旅 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者)在知晓《旅游法》相关规定:“《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旅 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 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 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委托旅 行社在本次旅游行程中安排自费项目,具体项目如下: 自费项目: (1)杂技表演 200 元/人 (2)恭王府+四合院 180 元/人 (3)天津极地海洋馆 260 元/人 (4)苏州古运河游船 150 元/人 (5)宋城千古情 320 元/人 (6)上海夜景 300 元/人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系双方签订的旅 游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就上述自愿消费的自费项目对我进行了全面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选择并参加 上述项目,乙方无强迫,并提示我理性消费和注意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因我自身原因取消或 因乙方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甲方予以理解。我同意此行程和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 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儿童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自行承担。旅 行社不接 受未满18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同方可参团。 2.持有残疾证、老人证、军官证等有证件的游客在景区出示相关证件产生免票的,仅退还行程中所含景点旅行 社团队折 扣价,赠送项目费用不退还。 3.以上行程安排仅供参考,因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以具体实际情况前后调整为准,如 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游客自身原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超支费用 由游客自理。 4.旅游期间,如因个人原因中途离团、项目未参加,一律不退。离团期间安全问题由客人自理,并在离团前签 订离团证明,如有问题,我社将协助解决,但不承担责任。 团队接待质量以您的意见单为准,请仔细填写,并留下联系方式,方便我们回访。如果您不填写意见单,旅行社 将视您放弃此项权利并按照无投诉处理。同时旅行社不接受与质量访问单相违背的投诉。 6.火车团节假日期间游客返程只保证抵达目的地,不保证车次及等级,票款按实际算,多退少补。 7.请组团社提醒客人参团前参加旅游意外险,建议65岁以上的老人请提供健康证明。游客在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 状态适 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 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 8.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感谢您的支持,敬请各位贵宾参团前详细阅读以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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